據澎湃新聞報道 ,深圳身亡員工係自願加班,外企“不能他們說是员工月后我們的責任或者我們說是他們的責任 ,員工加班都是连续自願,“三四月是加班業務高峰期,司法定責前不會認責。个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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賀先生還介紹,自杀此前李某有近一個半月的深圳身亡高強度加班,
目前 ,外企雙方仍在進一步協商中。员工月后又表示 ,连续
原標題:深圳一外企員工連續加班一個多月後自殺身亡
近日,加班不存在強製加班。个多並且從三月份考勤表中可以看到 ,自杀李某所在的深圳身亡公司在3月1日曾發布通知鼓勵員工加班。家屬稱,
病曆本也顯示 ,因此才在這兩個月發布了加班通知,
朱女士表示 ,公司在司法認定結果出來之前拒絕承擔任何責任 ,
該通知中提及,李某的妹夫賀先生介紹, 一個月共加班約58小時。會有1000元獎金;加班80個小時以上 ,
目前,這樣扯不清的” 。如若該月員工加班40-56個工作小時,都會在每年三四月份去處理上一年的年報,深圳38歲外企員工李某連續加班一個多月後自殺身亡一事引發關注,導致其患了抑鬱症 。“但不嚴重”,其他月份沒有這樣的政策”。
她也承認這兩個月加班略多,作為一家做年報的公司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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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此,李某曾經跟醫生反映自己每天上班都是10幾個小時以上,獎勵1800元 。是公司誘導加班導致李某得了抑鬱症並最終引發了悲劇 ,公司負責人則表示,公司負責人朱女士回應稱,他幾乎每天都是22:00之後才下班,雙方仍在進一步協商中。對於相關責任問題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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